《税收征管法》修订后延长至五年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内容,关于退税期限的规定已发生调整,具体如下:
一、一般退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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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的税款退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在 三年内 要求补缴,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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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身计算错误导致的税款退还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同样可在 三年内 追征税款及滞纳金;若存在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至 五年 。
二、修订前后的核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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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仅对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的退税设定了三年期限,对纳税人自身错误导致的退税无明确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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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统一将退税请求权期限延长至 五年 ,涵盖税务机关责任和纳税人自身错误两种情形,体现了对纳税人权益的进一步保障。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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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自2015年修订草案通过后逐步实施,2024年相关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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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申请需在发现多缴税款之日起 五年内 提出,超过期限将无法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税收征管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2024年最新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