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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预披露是强制性的,但属于 有条件强制披露 ,需满足特定条件时上市公司必须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具体规则如下:
一、强制披露的条件
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即次年1月31日前)披露年报业绩预告,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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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亏损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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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亏为盈 :上一年度亏损但本年度预计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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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大幅波动 :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上升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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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异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剔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低于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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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为负 :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二、不同板块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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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600/000开头)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需强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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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300开头) :仅需满足1-3项中的任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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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688开头) :仅需满足1-3项中的任意一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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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计算时需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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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节点 :若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超过50%,需在1月31日前披露。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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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预披露可能导致被ST(特别处理)风险,近期已有超100家微盘股因业绩问题面临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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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关注财报中的非经常性项目及业务实质,避免因片面信息判断失误。
以上规则适用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他证券交易所(如深交所)的披露要求可能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