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预告的披露规则如下:
- 披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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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板块必须在4月30号前全部披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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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预告时间不能晚于4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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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上市公司的一季报预告,在4月15号之前,是【有条件强制披露】。
- 强制披露条件 (满足以下三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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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发生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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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发生扭亏为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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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增速或降速,超过50%的。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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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是3月31日之前,那么该公司正式披露时间不得晚于3月31日,并且所有公司创业板块的预告时间必须在4月1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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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市中上市公司中需要履行强制预披露义务的,此类公司一季报预告必须在4月15日之前。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其一季度业绩,以便投资者能够基于这些信息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