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民医保存在门诊和住院的“门槛费”政策,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的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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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门诊累计医疗费用达到对应级别医院的起付标准后,医保才会开始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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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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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如沈医二院):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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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院: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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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及传染病专科医院: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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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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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支付比例将提高至55%以上(部分政策文件提及可能提升至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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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最高报销额度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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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费用的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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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存在起付标准,但具体金额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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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统筹基金报销比例通常为75%以上,但需扣除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及丙类药品的自付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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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计算 :门诊门槛费按年度累计计算,当年累计未达标准则次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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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满足居住条件并备案,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参保人通过医保局官网或“沈阳本地宝”等渠道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