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治超新规定,综合全国统一标准及地方性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车辆载质量标准
-
基本限重标准
-
两轴货车:≤18吨
-
三轴货车:≤25吨(铰接列车/中置轴挂车:≤27吨)
-
四轴货车:≤31吨(铰接列车/全挂汽车列车:≤36吨)
-
五轴货车:单驱动≤43吨,双驱动≤49吨
-
六轴货车:单驱动≤46吨,双驱动≤49吨。
-
-
特殊车型调整
- 每减少两个轮胎,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如三轴车双轮胎+空气悬挂可增加1吨)。
二、超载判定新标准
-
载客车辆
- 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按6分、罚款200元处罚(如5座车坐6人)。 - 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达20%的,仍按100元罚款、3分处理。
-
货车超载
-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违规载客的,罚款500-2000元。 - 超载车辆发生事故,可能影响保险理赔。
三、治理措施与技术手段
-
源头治理
- 实现全省“一张网”运行,整合货车卫星定位、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数据。 - 加强货运源头监管,规范货源地管理。
-
科技支撑
- 推广一体化源头治超数字平台,实现全过程记录、全链条管理。 - 通过科技手段优化超限许可流程,降低企业负担。
四、地方性补充规定(以广东省为例)
- 非收费公路超限超载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五、处罚与整改
- 超载车辆将扣留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屡教不改的,对主管人员罚款2000-5000元。
以上规定综合了全国统一标准与地方实践,强化了安全风险评估与源头治理,旨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