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省医保报销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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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1月14日,除沈阳市外,大连、鞍山、本溪、丹东、营口、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9个城市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对象包括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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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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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承担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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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备案通常为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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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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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异地住院报销按参保地(即居住地)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执行,实现“参保地政策、居住地结算、省级平台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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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可申请备案后直接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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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算的后果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垫付费用后返回参保地报销,无法直接使用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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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1月发布的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及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
辽宁省医保报销政策在全省统一实施,但具体服务范围和操作细节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