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2024-2025年现行政策,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如下:
一、产假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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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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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包括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增加产假15天
二、产前检查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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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计入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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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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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个月 :每月1天(用于妊娠确认、生育指标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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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个月 :每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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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个月 :每月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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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月及以上 :每月4天(含2天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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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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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检时间超出上述标准,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享受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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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开始时间通常从预产期前2个月或分娩前半个月开始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孕期特殊保护)和第七条(产假时长)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政策延续性及2025年最新调整,实际执行中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