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管理有以下核心调整:
一、按病种付费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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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省份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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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待遇
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就医地医保部门需统一纳入本地按病种付费体系,规范病种分组、费率等核心要素管理。
二、管理规范与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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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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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按就医地付费方式执行,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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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需建立特例单议、谈判协商、基金预付、数据分析等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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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各地根据异地就医结算规模、人员流动情况等动态调整病种权重、费率等参数,鼓励探索将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
三、特殊群体与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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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材料
河南省自2025年1月起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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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跨省结算
郑州等6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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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政策
山西省自2025年12月31日前允许非异地定居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个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2026年1月1日起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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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提交居住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材料备案,备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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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取消备案手续,但跨省人员需承诺制备案。
以上政策旨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