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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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50%。
- 退休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在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4000元/年,退休人员为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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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94%;在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次,报销比例为92%;在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次,报销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97%;在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次,报销比例为96%;在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次,报销比例为95%。
- 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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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0-5万元报销60%,5万元-10万元报销65%,10万元-20万元报销75%,2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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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待遇:
- 产前检查和分娩医药费用补助:具体标准根据政策调整。
- 计划生育手术医药费用支付标准:具体标准根据政策调整。
- 职工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具体天数根据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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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备案管理:异地就医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成功后可持金融社保卡联网结算。
- 报销待遇: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是合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的主要内容,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