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孩生育登记表在功能上等同于准生证,但名称和办理方式有所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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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与功能
生育登记表的官方名称为“生育服务登记表”或“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与过去的全称“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功能一致,是新生儿出生前必备的证件,用于办理产前登记、生育待遇申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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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自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我国逐步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统一改为生育登记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全国,覆盖户籍及非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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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单位证明或无业声明。办理流程通常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计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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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生育登记表与准生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可用于子女落户、教育、医疗等权益保障。
注意 :部分地区可能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旧称,但实际功能已转移至生育登记。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