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病救助范围根据政策调整和最新文件,主要覆盖以下人群和病种:
一、救助对象范围
-
低保对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
-
特困人员
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低保家庭中的其他成员。
-
因病致贫/返贫人口
因重大疾病导致贫困或返贫的家庭。
-
监测对象
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贫困群体。
二、保障范围(重大疾病)
截至2025年2月,山西省大病医疗保险纳入20类重大疾病保障,具体包括:
-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
-
乳腺癌、宫颈癌
-
肺癌、胃癌
-
脑梗死、糖尿病
-
妊娠期糖尿病等20种疾病
三、报销政策
-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
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
救助流程
先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剩余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两者可叠加使用。
四、其他保障措施
-
门诊保障 :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可享受分类资助。
-
住院报销 :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80%比例资助。
五、注意事项
-
重大疾病认定以当年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
-
需定期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动态调整救助对象。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6-2025年山西省医疗保障体系调整,体现了从“特定人群”到“全体参保人员”的覆盖范围扩大。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