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瓶车载人规定如下:
一、载人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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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
仅允许搭载 12周岁以下 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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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城市道路
允许搭载 12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通常指已具备独立骑行能力者)及 成年人 ,但需确保安全。
二、特殊年龄儿童要求
- 6周岁以下儿童 :必须使用 固定座椅 ,且不得由其他未成年人或成年人驾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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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资格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 16周岁 ,且需依法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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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备
驾驶人及搭载人必须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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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载物规范
车辆载物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0.15米,长度需符合规定。
四、政策依据与执行标准
- 以上规定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旨在平衡交通安全与民众出行便利。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最新政策及国家相关法规,建议驾驶前查阅最新条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