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25年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及标准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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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生育 :女职工正常生育可享受 15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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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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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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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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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016年3月23日前生育)或生育奖励假: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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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例如:某单位月均缴费1.4万元,产假158天,则津贴为: $$ 140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73733 \text{元} $$
(注:若职工工资高于单位月均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反之则按基数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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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足“分娩前(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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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流程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北京生育津贴的法定天数为 158天 (含常规产假及可能的延长),特殊情况下可进一步增加。计算时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基数为基准,并确保缴费年限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