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1日起实施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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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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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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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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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7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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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11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35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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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27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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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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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与临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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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人员起付标准为1000元(2025年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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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免申即享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在职人员起付标准1500元(2023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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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 2025年4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策将起付标准统一下调200元,并降低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具体报销需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