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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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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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3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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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4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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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年度支付限额6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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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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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100元,市属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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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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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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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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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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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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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基本医保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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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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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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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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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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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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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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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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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无起付线,报销95%(日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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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报销90%(日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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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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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备案后跨省临时就医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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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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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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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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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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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50万元(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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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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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线为100元/年,居民医保为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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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限额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居民医保年度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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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优惠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