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 缴费基数范围
-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上限:35283元/月
- 下限:6821元/月。
2. 各险种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 单位:20%(企业)/16%(机关事业单位)
- 个人:8%。
- 医疗保险:
- 单位:9%-10%
- 个人:2%+3元(含大病统筹)。
- 失业保险:
- 单位:1.5%(企业)/0.8%(机关事业单位)
- 个人:0.5%(企业)/0.2%(机关事业单位)。
- 工伤保险:
- 单位:0.2%-1.9%(根据行业风险确定)
- 个人:无需缴纳。
- 生育保险:
- 单位:0.8%-1%(根据行业风险确定)
- 个人:无需缴纳。
3. 缴费金额计算
- 上限基数(35283元):
- 养老保险:单位7056.6元,个人1364.2元
- 医疗保险:单位3200元,个人576.32元
- 失业保险:单位528.24元,个人176.41元。
- 下限基数(6821元):
- 养老保险:单位1364.2元,个人546.68元
- 医疗保险:单位614.4元,个人576.32元
- 失业保险:单位101.83元,个人34.11元。
4. 特殊情况
- 灵活就业人员:
- 医疗保险:月缴费576.32元(定额)。
- 机关事业单位: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35283元,下限7057元。
5. 温馨提示
- 缴费基数未按期申报的,以下限为基数。
-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需关注最新政策。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