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第二次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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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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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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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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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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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原件,需显示首次报销后的自付金额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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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证(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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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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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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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公章的出院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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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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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 :需提供慢性病证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及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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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供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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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患者 :需携带外伤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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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二次报销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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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需提供患者本人或关系人(需关系证明)的银行汇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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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当地政策,通常为起付金额以上部分的50%-60%报销。
四、办理流程补充
出院后需携带上述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款项将转入指定银行账户。若材料不齐全,可能影响报销进度。
以上材料需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