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合作医疗异地转移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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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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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取得《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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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已参加其他城市合作医疗,需先解除原参保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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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限制
- 若原参保地为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需先转出,新参保地医保不会自动转移。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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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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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交转出申请,填写《个人账户变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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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医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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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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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参保(合)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及身份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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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金额将划转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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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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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
- 若无接收单位,需在终止原参保地医保后3个月内到新参保地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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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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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电话或医院办理),出院后凭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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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备案直接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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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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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转出地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手续,转入地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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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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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若不清楚具体操作,可咨询原参保地村委会或转入地社保机构。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要求,具体操作前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