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证等
药店申请医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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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需填写完整的药店基本信息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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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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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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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
至少1名执业药师需提供执业药师证,其他药学技术人员需提供药学、临床药学或中药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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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药师及管理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期内。
二、补充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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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需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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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及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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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如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所需的资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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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性分析报告
预测纳入医保后基金使用情况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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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明确经营场地的权属或租赁协议。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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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部分城市(如西安、唐山)可能要求提供药监、物价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药店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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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格式 :需使用A4纸装订成册,PDF格式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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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通常需向当地医保分中心提交材料,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医保中心、市场监管局),确保材料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