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特殊门诊买药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门诊慢特病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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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含放化疗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62种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新增病种包括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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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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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取消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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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门诊治疗报销比例达90%,覆盖靶向药和免疫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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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 :普通门诊用药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70岁以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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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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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病种调整,部分病种取消年度累计计算,按自然年度统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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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笔笔清”结算,当次就诊当次报销,自费部分由患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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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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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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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病种扩容至10种(含肺病、类风湿等),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认定,结果省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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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定居)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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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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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保障
-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与罕见病门诊共用2万元免赔额,赔付比例80%。
三、申请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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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部门资格认定,提交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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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按新流程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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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如恶性肿瘤专项保障)需符合特定条件(如靶向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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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可提供AI辅助诊断,三甲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以上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21个市(州)及省本级实施,具体细则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