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特殊门诊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一、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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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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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治疗本病及并发症直接相关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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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异地已开通异地特殊门诊联网结算的医院,可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需提供发票、处方等资料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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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按二级医院住院标准执行,为 8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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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支付一个二级医院起付线(目前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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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需在参保地医保局备案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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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 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纳入二类特殊疾病管理,但具体报销比例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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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三级医院就医,起付标准为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降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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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报销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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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再提高10%。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提前确认当地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