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医保:
一、可使用医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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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定点医院
备案后,参保人员仍可持社保卡在原参保地所有定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无需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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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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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备案到外省统筹区后,可在该统筹区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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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 :备案地(如北京)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北京市内所有定点医院使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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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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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选点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当地医保平台(如“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选择备案地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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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参保地或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定点医院选择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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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普通门诊备案通常为1年,长期居住备案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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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医保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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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需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直接在参保地结算。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平台查询异地就医统筹区开通情况,确认定点医院是否支持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