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完全丧失,四级部分丧失
关于一至四级工伤伤残标准,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具体标准如下:
一、伤残等级划分标准
- 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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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长期依赖他人照顾或专门设施维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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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消失,无法进行任何活动。
- 二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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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仅能进行床上或椅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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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工作,社会交往能力严重受限。
- 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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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监护或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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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活动仅限室内,职业能力大幅下降。
- 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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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需间断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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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限于居住范围内。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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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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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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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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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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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本人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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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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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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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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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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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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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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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法律依据
以上标准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其中“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或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60%的,分别按300%或60%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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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不得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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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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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至十级伤残则适用不同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