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保补缴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补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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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允许其进行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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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特定条件的人员(如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并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人员)才允许一次性补缴。
- 补缴年限 :
- 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补缴年限不超过5年,也有说法认为最长补缴年限为10年。
- 补缴金额 :
- 一次性补缴的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补缴的年限、补缴的档次(或标准)以及当地的社保方案等。例如,选择一次性补缴15年并选择最高档次(每年6000元),那么需要补缴的养老金费用为90000元。
- 补缴流程 :
- 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
- 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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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包含五种保险,不同保险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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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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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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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纳比例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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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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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 特殊人群补缴 :
- 本地户籍的知青、曾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与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
- 补缴医保 :
-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已经办理退休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年限,从而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
这些政策为不同年龄段和特定条件的人员提供了社保补缴的详细指南,建议有需求的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