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和场景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常见竞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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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通过公开媒介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采用综合评估或单一报价等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这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具有公开、公正、竞争性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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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采购人直接邀请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通过多轮报价和协商确定中标方案。适用于技术复杂或需保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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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与多家供应商进行面对面或书面谈判,就技术、价格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常用于紧急采购或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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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
仅向唯一供应商采购,常见于项目二期、军工、航天等具有唯一供应商资格的场景。
二、其他特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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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
通过对比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或方案,选择最优方案。比选程序相对简化,适用于采购量较小或标准化程度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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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报价(荷兰式/英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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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式 :设定最低价(如80元/椅),每次加价1元,30分钟更新一次,直至有供应商接受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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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式 :类似拍卖,设定起始价(如1万英镑),每次加价固定金额(如500英镑),竞标在规定时间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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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竞标
设定隐藏底价,竞标者需达到或超过该价格,且为最高出价者。底价仅用于判断是否满足最低价要求。
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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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委托 :适用于小额紧急采购或供应商长期合作项目,无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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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与竞争性谈判类似,但更注重双方协商,适用于复杂技术问题。
总结
不同竞标方式适用于不同场景,需根据采购需求、资金规模、技术复杂度等因素选择。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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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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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复杂项目可能结合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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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采购适合直接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