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个体诊所的医保政策,综合最新官方文件及政策导向,主要信息如下:
一、医保定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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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纳入范围
国家及地方医保部门持续扩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支持民营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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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互认
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的定点准入评估结果实行省内互认,简化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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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
符合条件中医适宜技术(如针灸、推拿、拔罐等)参照门诊慢特病服务管理,医疗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支付,不设起付线。
二、费用报销与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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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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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按人头包干或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根据门诊中药饮片费用增长率调整医保列支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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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中医类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总额预算决算结余时,按中药饮片费用下降幅度提高结余留用比例(如下降10%以上,结余留用比例提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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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DRG支付激励
以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中治率”为指标,5%-10%的中治率给予5%的激励系数,10%-15%给予8%,≥15%给予10%;中药饮片费用下降或上涨按比例调整激励系数(最多±15%)。
三、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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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审批流程
传统中医诊所审批改为备案管理,降低准入门槛,促进中医服务基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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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价格机制
国家医保局连续5年指导各省调整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优先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调价范围。
四、办理医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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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要求 :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至少1名合格医师,设置医保专用账户并实现信息系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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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主要负责人需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以上政策体现了医保对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支持,中医个体诊所可通过纳入医保定点、优化费用结算机制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为患者提供更多中医药服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