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职工社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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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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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未达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如未满60岁)时,可申请转入职工养老保险。需一次性补缴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按职工缴费标准补缴不超过原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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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入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愿继续缴费至满15年,也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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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转居民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愿继续缴费至满15年时,可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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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待遇领取地
- 需根据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地或户籍地确定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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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交归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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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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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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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补缴后计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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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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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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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在退休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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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转居民需在达到退休条件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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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时,按职工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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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衔接
- 转移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若未满足条件,可选择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四、办理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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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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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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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通过以上步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顺利转入职工社保,确保养老权益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