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两病”用药目录调整情况概述:
近期,多地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旨在提高参保患者用药保障水平,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这些调整主要体现在增补新药、扩大用药范围和统一用药目录等方面。
增补新药
各地在调整“两病”用药目录时,增补了多款新药,特别是针对肿瘤、罕见病等领域的药品。例如,青海省在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目录中,增补了28种药品,包括恶性肿瘤(含淋巴、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以及丙型肝炎等领域的药品。
扩大用药范围
除了增补新药,各地还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来满足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例如,青海省将19种药品、276种医疗机构制剂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将93种糖尿病、224种高血压药品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两病”用药目录。
统一用药目录
为了方便管理,一些地区还将城乡居民“两病”用药目录和门诊慢特病中的糖尿病、高血压用药目录进行规范统一。例如,青海省共有142种糖尿病和286种高血压药品纳入统一目录。
保障待遇享受
调整后的用药目录还注重保障参保患者的待遇享受。例如,青海省规定参保患者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享受“两病”待遇。门诊用药处方用量可延长至90日,方便患者少跑腿。
报销政策
各地还对“两病”门诊用药的报销政策进行了明确。例如,陕西省汉台区规定“两病”门诊不设报销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均为3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报销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也有所不同。
这些调整措施的出台,为“两病”患者提供了更全面、更便捷的用药保障,有助于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