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职工子女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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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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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覆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儿童,可报销门诊、住院等费用。
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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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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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急诊、门诊慢性病、特殊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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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8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社区医院90%,其他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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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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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起付,后续每次65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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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院等级对应报销比例(如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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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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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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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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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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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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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3万元:一级90%,二级87%,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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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一级95%,二级92%,三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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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一级97%,二级97%,三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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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50万元:一级85%,二级85%,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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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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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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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支付门诊、住院自付费用及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或养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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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的城乡居民医保和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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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提前备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直接在结算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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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 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五、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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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出示医保手册、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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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审核后,直接扣除医保报销部分,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覆盖当前医保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