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北京第三代社保卡(社保+银行联名卡)的现金提取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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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功能限制
北京第三代社保卡本身是社保与银行联名卡,其设计初衷是实现社保待遇与金融服务的整合。若社保卡内仅存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门诊、药店等医疗消费),则 无法直接提取现金 ,必须通过银行渠道消费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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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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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若参保人去世,其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将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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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迁移 :若参保人离开原参保城市,需先办理医保停保手续,账户资金可转移至新参保地账户,但需通过银行转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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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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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社保卡内存在银行储蓄账户(如存折),则储蓄账户的资金可正常提取,与医保账户资金需区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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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医保个人账户的现金提取政策存在差异。例如天津此前也允许提取,但北京自2021年9月起对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未来可能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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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咨询北京医保部门或银行,确认最新政策对账户资金使用及转移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