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院报销存在明确的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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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元 ,超过部分需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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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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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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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450元,报销比例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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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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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同等级别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如一级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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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线标准减半(如一级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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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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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大病保险最高报销40万元,两者合计最高可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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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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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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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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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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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60%(限额300元),特殊门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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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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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时,起付线按原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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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需自费,但可通过商业补充保险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新乡市全体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