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支付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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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40元,起付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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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80元,起付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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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720元,起付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 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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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重残人员在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免收起付线,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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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专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普通病种支付75%,特病(如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支付52.5%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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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300元以下不报销,300-2000元报销70%,2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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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500元以下报销25%,500-10000元报销65%,10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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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00元以下报销25%,500-10000元报销55%,10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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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000元以下报销20%,1000-10000元报销45%,10000元以上报销40%
- 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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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一级医院12%,二级医院9%,三级医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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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1%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恶性肿瘤、肾透析等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门诊肾透析等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累计超350元按5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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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为20万元,居民医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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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最低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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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辅助检查、手术费等项目有明确限额(如CT、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