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种大病专项救治方案:为脱贫地区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治疗
为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实施了30种大病专项救治方案,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罹患这些大病的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
一、救治病种范围
国家确定的30种大病救治病种包括:
- 食管癌
- 胃癌
- 结肠癌
- 直肠癌
- 终末期肾病
- 儿童白血病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 肺癌
- 肝癌
- 乳腺癌
- 宫颈癌
- 急性心肌梗死
- 白内障
- 尘肺
- 神经母细胞瘤
- 儿童淋巴瘤
- 骨肉瘤
- 血友病
- 地中海贫血
- 唇腭裂
- 尿道下裂
- 膀胱癌
- 卵巢癌
- 肾癌
- 重性精神疾病
- 风湿性心脏病
这些病种涵盖了农村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
二、救治模式
专项救治方案按照自愿原则和“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模式实施诊疗。
1. 定点医院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救治病种需要,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合理确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设置体现分级诊疗要求,按病种、分级别设置,满足诊疗需求。
2. 临床路径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定点医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有关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等,制订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3. 医疗质量管理
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大医疗行为监管力度。
三、医疗服务模式
1. 分级诊疗
实行分级诊疗,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经济适用、疗效确切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对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及时转往上级定点医院救治。
2. 分类救治
强化分类救治,对不同病种、不同级别的患者采取不同的救治措施。
四、费用控制与结算
1. 费用控制
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
2. 结算方式
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五、推广与督导
1. 推广经验
各省份可结合实际扩大工作实施的病种范围,鼓励将相关工作经验和模式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
2. 督导检查
建立月调度和月通报机制,加强对救治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较多地区的督导检查。
通过实施30种大病专项救治方案,旨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提高患者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