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的缴费起始年份为 2003年 ,具体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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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启动时间
新农合于2003年正式启动,最初由国务院于1997年提出,2001年正式试点推行,至2010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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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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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试点阶段,每人每年缴费10元,政府补贴20元,个人账户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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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缴费标准逐步提高,2025年达到每人每年400元(含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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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特点
新农合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以大病统筹为核心,旨在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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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情况
2019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取消新农合名称,农村居民可选择继续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标准统一。
新农合的缴费历史可概括为: 2003年全面启动,2019年与城保合并,但保留了新农合的参保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