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已扩大,允许职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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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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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该政策支持跨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但需通过全国医保平台完成绑定。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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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要求
需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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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要求
职工医保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且个人账户余额需足够支付近亲属的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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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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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支付参保费用,不享受报销待遇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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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职工医保的近亲属,医疗费用报销仍需通过职工医保报销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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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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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绑定家庭共济成员;
部分城市(如大庆)支持通过“黑龙江税务”公众号或银行柜面完成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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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拨打12333医保热线或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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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2月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和范围请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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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职工医保断缴,需补缴后方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通过以上措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保障职工自身医疗需求的进一步扩展了家庭医疗保障功能,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