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依据甘肃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为8%,灵活就业人员可按20%比例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
缴费基数范围
每年由甘肃省人社厅公布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数据,作为当年缴费基数的计算依据。例如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上限为最高工资标准的3倍,具体金额随年度数据动态调整。 -
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6%缴纳,职工个人承担8%,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工资低于基数下限的按最低标准缴,高于上限的按最高标准缴。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
未在单位参保的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可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20%的比例全额自费缴纳,可通过银行代扣或线上平台完成缴费。 -
年度调整机制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基数标准通常每年7月更新。参保人员需关注人社部门年度公告,确保缴费金额与最新政策同步。 -
补缴与跨年处理
因离职或经济原因中断缴费的,可在次年起3年内申请补缴,需按补缴年度的基数标准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滞纳金。跨年度补缴可能影响养老金计算比例。
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是保障退休待遇的核心条件,建议参保人根据收入水平合理选择缴费档次,并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查询缴费记录,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