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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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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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报销上限为300元/月,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年,其他城乡居民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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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医保卡、病历本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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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 如癌症、尿毒症等,经认定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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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手术
- 如白内障超声乳化等非住院手术,可先自费后报销,需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
二、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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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 在广东省内已联网的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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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抢救
- 病情危急时在非定点医院抢救,需在5日内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后可用医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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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费用先自费,回参保地后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三、药店购药
- 支持在广东省内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及辅助检查设备(如体温计、血压仪)。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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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记录管理
- 门诊交易次数达60次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可能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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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参保人可通过指定银行自动扣款(职工医保300元/月,居民医保按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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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待遇
- 退休后门诊报销比例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计算。
以上规则适用于广东省内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操作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