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新农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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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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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政策下,大病保险对合规自付费用5万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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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至5万元 :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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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至10万元 :按6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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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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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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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至5500元,合规自付费用分段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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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至10万元 :按6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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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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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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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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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60%报销率,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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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报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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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报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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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报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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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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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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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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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万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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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比例与医院等级相关,二级医院最高75%-80%,三级医院最高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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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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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需共同发挥作用,实际报销金额需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合规自付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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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或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当前(2025年)政策以2022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