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制退休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综合相关文件及政策调整,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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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调整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城乡居民(含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及灵活就业人员,而职工医保仅限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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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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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男性≥25年、女性≥20年,且山东省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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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前退休职工: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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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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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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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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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5.5%缴费(个人账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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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一定比例折扣。
三、待遇标准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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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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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覆盖75%以上的费用,个人自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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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参照住院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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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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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报销85%,退休人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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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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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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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1200元,后续每次降低至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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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地区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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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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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未达缴费年限需补缴,费用按补缴时标准执行,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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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需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开始享受待遇,退休后不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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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管理
门诊特殊病需经医保中心审批,费用参照住院结算。
五、政策调整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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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统一 :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支付比例差距,实现城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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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改革 :退休后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自费,年度结余可结转。
以上政策以山东省为例,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退休职工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