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枣庄市医疗保障政策,特保(大病保险)的报销上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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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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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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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支付超过40万元,超过部分医保支付85%,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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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专项保障
- 覆盖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3种罕见病的特殊疗效药品,起付标准同样为2万元,2万-40万元部分按80%报销,40万元以上部分按85%报销,年度最高支付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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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充报销
- 参保职工在基本医疗、职工大额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40万元。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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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药品目录以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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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在50%-9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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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