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自来水实行阶梯收费,居民用水第一阶梯3.35元/立方米(年用量144m³内),第二阶梯4.35元,第三阶梯7.35元;非居民用水5.02元,特种行业15.76元。收费标准延续至2025年底,户籍超4人家庭可申请增加水量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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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水价执行标准:
居民“一户一表”用户按年用水量分三档:第一档144m³内3.35元/m³(含基本水价2.4元+污水处理费0.95元),144-204m³为第二档4.35元,超204m³为第三档7.35元。户籍超4人家庭,每增1人年基数增加36m³。未改造“一户一表”的居民按第一档加价0.2元/m³执行。 -
非居民与特种行业价格:
非居民用水统一价5.02元/m³(基本水价3.62元+污水处理费1.4元),学校、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按3.55元/m³收费。特种行业(如洗车、桑拿)水价最高,达15.76元/m³。 -
费用构成与政策延续:
水费包含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居民0.95元、非居民1.4元)及不征税自来水费0.4元。现行标准依据2015-2017年政策文件制定,经多次延期后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特殊群体与执行细节:
总表居民用水(如老旧小区)按3.35元/m³收费,与“一户一表”第一档同价;二次供水设施需符合《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要求,水质安全纳入全程监管。
提示:用户可通过供水公司公众号查询实时账单,发现异常用水可联系客服核查表后漏水。阶梯水量以自然年结算,跨年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