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59元
根据2004年江苏省及常州市(含武进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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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含武进区)、溧阳市和金坛市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 17,2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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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0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即 15,712元 (江苏省全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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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为200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47,139元 (江苏省全省数据)。
二、其他险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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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
基本缴费基数为 17,2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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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基本缴费基数为 18,288元 。
三、其他地区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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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04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47元,上限为5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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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2004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65元,上限为7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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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2004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1,4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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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 :2004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95元,平均基数为825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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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各地根据2003年实际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缴费区间,具体数值由地方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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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月平均值,且每年7月1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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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县(区)级单位若执行困难,可暂按全省标准的80%确定缴费基数。
以上数据以江苏省及常州市为例,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根据具体参保地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