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分为门诊、住院和大病补偿三大块,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单次药费限10元,年度限额100元。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检查/手术费限50元,药费限100元。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异地就医: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报销80%(如县级65%则异地报52%);未转诊或探亲务工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 辅助检查项目: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报销200元。
-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法定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住院费用补助: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特定病种: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 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医疗机构的级别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