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大病救助标准如下:
一、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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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救助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的最高支付限额为 40万元 (含大病医疗救助金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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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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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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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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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以上 :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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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负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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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待遇
包括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7种病种,个人负担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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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群体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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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 :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按70%比例救助,年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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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按50%比例救助,年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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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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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 1.2万元 (山亭区等部分区域可能更低),门诊大病待遇起付线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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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人均筹资由每月5元调整为10元,个人缴纳8元,统筹基金划拨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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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具体比例分段计算。
以上政策自2018年多次调整后,持续优化以降低居民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