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
-
普通门诊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55%左右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
-
门诊慢性病
- 在慢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2500-4500元
-
住院费用
-
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5000-10000元报销65%,10000元以上报销7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5000-10000元报销65%,10000元以上报销75%
-
二、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
-
普通门诊
- 门诊报销比例60%-90%(具体比例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较大)
-
住院费用
-
起付标准: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
-
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9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
-
年度支付限额1万元
-
三、其他特殊说明
-
新生儿参保 :2025年镇江新生儿可免费参加城乡医保,门诊报销比例55%,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88%
-
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政策确定
-
儿童门诊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可享50%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以2025年镇江最新医保文件为准,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