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因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非因工死亡则为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按10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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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800元。该费用由区县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按比例补助(如张店区补助20%,淄川区补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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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3年约为3922元/月),另含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1000元,另按缴费年限发放一次性救济费(满15年发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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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统一为1000元,抚恤金标准因单位性质不同而异。机关单位病故人员抚恤金为“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0个月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则为20个月基本工资。
提示:申领丧葬补助费需及时办理社保注销登记,因工死亡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自动发放,其他类型需主动申请。具体金额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