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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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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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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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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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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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定额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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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定额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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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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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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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患者不同时享受特病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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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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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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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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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1300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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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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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70岁以下1300元(在职职工50%)、70岁以上1300元(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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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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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1万元以下85%、1万-5万元90%、5万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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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1万-5万元85%、5万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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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1万-5万元80%、5万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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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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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和急诊累计2万元,住院费用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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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按医疗机构级别设定起付标准(如基层100元)。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