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云南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门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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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2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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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政策范围内用药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600元,糖尿病660元,“两病”并发720元。
- 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报销比例更高,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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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 慢性病:单病种报销限额在2000元左右,患多种疾病的,原则上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左右的支付限额,总额不超过5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左右。
- 特殊病:年度内累计起付线为1200元,超过起付线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与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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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待遇:
- 先行扣除谈判药10%自付费用后,其余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每种药每年须支付一次且只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即起付线)金额1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以上报销比例和限额为云南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一般规定,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医疗机构而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应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总结:云南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门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从50%到90%不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应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参保人员在选择医疗机构和治疗方案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以获得最大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