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或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时,分别按3倍或60%计算)
二、计算基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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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限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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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下限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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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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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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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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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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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0.5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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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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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对比后,按“高不低”原则发放,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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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算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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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产假工资合并发放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女职工产假158天:
生育津贴 = 5500 ÷ 30 × 158 ≈ 28966.67元
以上计算仅涉及基础津贴部分,若符合条件,流产、难产等可额外获得一次性补贴(如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