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依法缴纳医疗保险时,需承担以下责任:
一、补缴义务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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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否则将面临责令限期补缴、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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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范围
包括员工因未缴医保而无法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如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待遇等。
二、具体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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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损失赔偿
员工可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缴医保导致的实际损失,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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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通过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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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工伤等特定情形下依法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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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承担
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及可能产生的罚款。若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社保部门可依法划拨或拍卖财产抵缴。
三、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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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及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进入下一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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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劳动关系证明),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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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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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1年,需在法定期限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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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需妥善保存医疗费用发票、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
单位未缴医保的赔偿以补缴社保为核心,同时需赔偿员工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员工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实现权益保护。